更新时间2018-07-24 11:05:25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历代君主在对待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和政治体制上,要么是强调中央集权,要么是搞分封制,而分封制的主体则是自己的同姓诸王,以防止朝廷内有权臣篡位,各地诸侯王可以同时入朝勤王锄奸。 回溯我国历史,分封和集权可以溯源到商周之际,商朝末年,纣王无道,周武王率领诸侯讨伐商纣,商纣王兵败自焚于鹿台。武王成为天下之主,为了奖励各诸侯和臣子的功绩,于是分封八百诸侯,周天子自居于镐京,其他诸侯居于四周封地。由于当初诸侯实力弱小,周朝号令诸侯的天子之威尚在。到了西周末年,各诸侯国经过三百余年扩张,实力大涨,尤其是当时的郑国、齐国、晋国等,已经成为一方霸主,周朝天子的实力相对已经弱小,但是天子的威严还在。等到周幽王时期,北方的犬戎族攻进镐京,幽王被杀,周平王迁都洛邑,中央权威方才衰落,诸侯也不再把天子放在眼中,天子不过如同东汉献帝,在诸侯眼中不过是可以利用的资本而已,有用则听他唠叨几句,没用不过当他是耳旁风,但是此时敢于僭越尊号,自称天子的还没有,因为天下众诸侯太多,谁也不敢自称天子,引来天下诸侯讨伐。因此,基本上的礼仪制度还浮于表面存在着。 到了战国时期,天下诸侯通过兼并,剩下了主要的七个国家,除了周朝守着百里之地,还行朝廷礼义法度,其余的是齐楚燕韩赵魏秦,各诸侯国通过战争变法,都成了兵强马壮的千里万乘之国,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周朝可以比拟的了。因此,此时的天下,对于周朝来说,就属于外重而内轻,中央朝廷早已无法管制不听号令的诸侯王了。 秦始皇统一天下,鉴于周朝分封,造成外重内轻的弊端,开始取消分封制,加强中央集权,即使是皇室子弟,除了给予锦衣玉食,如果没有军功,也不能享受官爵,更不会成为分封一地的诸侯王。同时,对于六国旧族,大杀豪杰,销锋镝,自以为六国旧族再无力量反抗。殊不知,十多年后,秦二世时,举起地方义旗的并非六国遗族,而是百姓陈胜,义旗一举,天下山川之间,草泽之内,草莽匹夫俱是英豪,群雄响应,秦朝顷刻而亡。对于朝廷来说,秦二世受制于权臣宦官赵高,而地方也无勤王之力。 及至汉朝建立,汉高祖刘邦鉴于秦朝灭亡之速,推其治乱之由。认为秦朝灭亡有三点,一是推行暴政,天下怨声载道。二是中央集权,四方豪杰一起,地方无实力平定,造成星星之火燎原之势。三是军权集于中央,地方空虚,若君主为权臣掣肘,地方无力制衡,朝廷因此混乱。三个原因之中,后两个原因都是权力分配问题,也即是“内重外轻”和“外重内轻”。 封建时期对于权力,尤其是军权的分配尤其不平衡,各朝代君主为避免出现前朝覆灭的原因,在权力分配上均陷入到这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死循环中。汉朝前期弊端在于内轻外重,各诸侯王拥兵自重,因此造成七国之乱。汉武帝因此颁布推恩令,削弱诸侯实力,到了后来,地方诸侯实力大损,又造成了内重外轻之势,结果又出现了王莽篡权的事情,而地方诸侯也再无实力相抗。紧接着又出现了绿林赤眉起义,地方政府也是无力平定,才会天下大乱。 到了晋朝,认为东汉,以及曹魏动乱是由于权臣掌权,架空了皇帝。因此,晋武帝司马炎又开始分封同姓诸侯王,满以为一旦朝廷出现权臣篡位之举,便可以由诸侯王讨伐奸佞,重整朝纲。殊不知又陷入到了汉朝前期的弊端中去了。 这就是封建社会在对待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上的死循环,可以说是封建社会家天下制度上难以解决的问题。
权利高度集中在君主手中,君主的言行都是条例,无任何监管
权利分配都是为了皇权服务的,兵权、治权、财权等掌握权力的大臣也都是皇权的维护者不是监督者
权力集于一人,从帝王到县官一人说了算。
封建社会里帝王集国家所有权利于一身,地方的所有权利集中于长官手中,土地由地主所有,所以封建社会是权利的高度集中。
主要是皇权阶层、大地主阶层和士大夫阶层进行的权力分配
没有具体的权利分配,一个县太爷就把事情都办理了
就是一个家族控制了一片区域
简单的说就是政党或国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一个或几个人的手里面,制定、实施、监督等都是由自己的组织来进行,自己对自己负责,一人或多人代表国家行使各种权利.是与民主相反的一种政治制度.
封建社会是家传世的个人统治,一切权力高度集中于帝皇。
只有臣子办事的分工,不存在权力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