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吉林省白城市政府网白脱发【2017】25号文件《关于开展贫困村退出核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7-18 17:42:22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对贫困退出对象进行切实有效的扶持,确保退出工作有序推进。包保乡(镇)县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此项工作,狠抓落实。调度好各乡(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计划。 

  (二)完善退出机制。贫困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退出机制,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好退出过程中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现象,确保贫困退出符合客观实际。 

  (三)做好档案管理。统一模板,健全档案,县扶贫办要为此次精准退出工作设计一套统一的档案模板。各乡(镇)要按照模板及时做好精准退出过程中的各项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追溯性。录像资料要求画面、音质清晰,图片资料要求图像清晰,文字材料要记录详细、清楚,需要签字盖章的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完备。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督查指挥中心要强化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乡(镇)、帮扶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帮扶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该是脱贫后的行为吧。。。。。。。。

上一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什么是基础?

下一篇:刚毕业的学生毕业证还没发到手,这时候如果找工作不受劳动法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