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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题为“老麦的粽子”,但是前四段只字没提“粽子”,是否偏题?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更新时间2018-07-08 09:14:37

否。

       全文不仅仅是怀念老麦的粽子,还怀念老麦为人认真、守时,做生意厚道的人品;结尾处对于老麦再没音讯,下落不明也流露出无限的遗憾和怀恋。

       开篇介绍作者对老麦儿时印象,引出下文老麦做生意严谨的态度。

       文章以“用真正的粽子叶包的……他的豆沙粽用的豆沙是去皮过滤后的澄沙,用猪板油炒过,糖多油重 ,糯米与馅的比例是1∶2。火腿咸肉的是用真正的金华火腿和肥瘦得当的咸肉一同为馅,而火腿决不是点缀。(货真)他用的馅在外边店里可以包七八个粽子,难怪价钱要其十倍左右。(价实)”多处介绍,突出老麦做生意的优良品质。又如:

       1)走门串户,按时把他自己做的东西送到固定主顾的家里。

       2)老麦的食品是自制自卖,货真价实,

       3)不巧言令色地推销,老是摆出一副“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姿态。

       4)每年只送两次货,分别在春节和端午节前,到时准来,从不间断。

       “从五十年代初到六十年代初的十年,他到时准来,从不间断”表现出他极为守时;“决不允许任何人对他的质量和价格提出异议,否则是一副要拼命的架式”、“ 他对自己卖的粽子质量那样一丝不苟”表现出他做生意十分诚信;“从来不巧言令色地推销”、“从不多收人家一分钱,零头也要找清楚”表现出做人也十分认真因为那“十分整洁”的“中式裤褂”,那“裤角上永远别着”的“夹子”,正勾勒出了老麦凡事认真踏实,一丝不苟的普通劳动者形象,与上文所说他是个极认真的人呼应。

        不仅证实他的粽子好吃,货真价实,更是因为老麦是一个乐观,友善,认真,诚实的人。倒数段落中,连用三个“永远”突出强调了老麦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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