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6:38:50
不能不辞而别。
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理社保转移等事宜,需要劳动者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没有到期你就自动离职,你就是违约了,你就会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
建议你学一下劳动法,可以为自己维权。
你想离职的话,可以想办法做得让上司特不喜欢(但是不要造成经济损失),公司的上司就会主动要辞退了你。只要是公司提出的辞退你,你还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这比你自己辞职划算得多。
自己离开不如辞职。对你自己,公司都是光明正大的。
公司压工资了?没压的话15号领了钱就走,半个月的不要了呗,或者是让公司辞了你,这样你能拿到所有的工资。
提前告知你公司~交接完手头上的工作~时间到了就可以走人了
根据合同,走法律程序
最好还是走陈序
提前30天通知就行了
这叫自动商职是可以的
看你从事什么职业,如果涉及核心机密等,就不能擅自离开,即便不要工资都不行。
呵呵,关键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