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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房主签了租房合同,在我住院租房没到期,把房卖了,现房主不让我继续住,是不是应将两个房主一起起诉?

更新时间2018-07-06 01:26:36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该法还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由此可见,本案中应当将原房主(侵犯了租赁房屋的知权和优先购买权)和现房主(侵犯了租赁房屋的居住权)列为共同被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查找合同,应该是起诉与你签合同的房主,现房主估计要追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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