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0:54:52
未确认应税行为发生的,在新政后(2018年5月以后),不能开具旧税率发票。
1、企业4月销售货物未开发票,5月尚未做纳税申报的,现在仍可开具17%或11%税率的发票;
2、企业4月销售货物未开发票,5月已完成纳税申报的,现在仍可补开17%或11%税率的发票;
3、企业4月前销售货物未开发票,现在仍可补开17%或11%税率的发票;
4、企业5月前销售货物已开发票,但在5月后发生销售折让、服务中止或退货的,现在仍可开具17%或11%税率的红字发票;
5、企业5月前销售货物已开发票,但在5月后发现发票票面有误的,现在仍可开具17%或11%税率的红字发票进行红冲,然后再补开17%或11%税率的蓝字发票。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5月1日起增值税调整”中的“5月1日”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不是开具发票的时间。
去税务局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