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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自带人骑电瓶车上班路上出交通事故,单位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06-28 10:48:06

员工上班时间骑电瓶车带人,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处理下来只能索赔80%,20%员工向企业索赔,企业应该支付吗?

 一、骑电瓶车带人在上班路上与小车碰车出车祸,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形。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该还是算工伤的

看责任划分了吧,工伤认定了就要支付,不是工伤认定就不需要付呗。

只要不是自己负主要责任,就可以算工伤,企业应该以工伤处理。

企业一般不会支付赔偿的。。

由于员工自己带人可能违反了交通法规,所以企业一般不会支付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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