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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有没有被废止?

更新时间2018-06-28 10:47:32

最近有一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以“转移占有视为交房”判决买房人败诉。请问法律界大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于2003年4月出台,2003年6月1日执行,到现在已有15年,已执行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个解释到现在有没有被废止或被废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的。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03年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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