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地方政府学我国地方政府学的类型主要有几种?

更新时间2018-06-27 11:30:26

中国地方政府组织结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类型有

(一)一般行政地方的政府 包括:在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分别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所产生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经国务院批准而组织的维护本地治安的武装部队。

 (三)特别行政区的地方政府 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具体规定。 

(四)特殊形式的地方政府 经济特区政府、开发区、矿山工业区、自然保护区等,其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同于一般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学名词解释:
1、层次结构是指各地方政府单位在纵向上分为若干层次,并依上下隶属关系组合形成的结构。
2、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们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权力机关。
3、民族区域型地方政府是国家基于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而设置的,是现实政治需要的产物。

我国地方政府学的类型主要有四种:一般地域型、民族区域型、城镇区域型、其他特殊型。

上一篇:对政府教育职责的建议怎么写

下一篇:驾考考场是政府部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