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7年公司裁人少给我买前3年的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
更新时间2018-06-27 10:11:44
我是2011年7月3号进厂,从2014年10月份厂里开始给我买社保,现在面临被裁,我可以要求厂里给我补缴前面3年零4个月的社保吗?
公司裁人少给我买前3年的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
朋友仔细看一下第57、58条、只要申请仲裁、“包赢”。
可以明确告诉公司、要求公司补交个人社保、如果公司不答应、再去当地人社局劳动就业处申请劳动仲裁。、
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您好!
按照目前规定,社保局只认可补缴2年的社保,建议您及时向社保局和劳动局反馈,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补缴更长时间,恐怕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究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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