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9:08: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4)机动车事故。
按最新规定算工伤。
上下班期间,算工伤。(不在合理路线的不算)
通常情况下,应该按工伤处理,但你要证明确实是上班途中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