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5:42:47
多次强奸属于情节恶劣,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
是你做了坏事不安心吧,
是不一样的,在法律上得蹲很多监狱,还得赔偿很大的损失费
望采纳Thanks♪(・ω・)ノ
你试一试就知道是不是一样
不一样,犯罪性质不同,一次是犯罪,多次就是犯罪性质恶劣,太多就是犯罪性质非常恶劣,会加刑。
在法律上“强奸罪”属于重罪,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女性者,就是强奸行为,只要女方报警处理,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一年内连续发生强奸的行为,应属于惯犯,属于法律从快从重打击的“惯犯”。也是法律从重处罚的对象。
只要不是她同意那就是强J,问法律资询去.
夫妻与姘头的区别在于,今天你睡她了,明天你还想睡她一次,你就是强奸犯,几十次,他就是你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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