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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判决夫妻一人还款,申请执行时怎么执行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2018-06-11 14:35:06

所谓共同财产,即指夫妻双方的共有,一般各占50%,那么根据评估的共同财产核算的一半额度由应还款人的配偶以现金或者评估价格相应的实物作为偿还,如果拒不履行,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根据您的追问:如果欠债的人死亡,债权人找谁要钱?最高法2018年1月17日的条例保护了老赖夫妻,债权人的利益谁来保护?

欠债人(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的,从被继承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债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同时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条例没有保护任何老赖,只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您的提问,法院判决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应当由债务人个人偿还,不能由夫妻共同承担。申请执行生效判决,执行庭也只会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个人的部分,否则就是违法。

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公证),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可以执行该债务人个人名下的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

执行机构根据相关证据经审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种况是合法的。

由实际使用人还款

共同居住的唯一房产不得执行。

只要是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是可以按比率执行的

婚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都是共同承担的

共同财产的一半用来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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