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01:21:02
1,如果是出现药品说明说指明的不良反应,则医院、医生无责任,不涉及费用问题;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后由于医生的不作为、不处理,则造成身体损害,则医生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或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2,如果是没有按照用药程序而出现不良反应,医院也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并要赔偿,比如注射药物应该做不良反应试验而没有做的。3,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是说明书中没有标注的,则可以与生产厂家、研发机构联系,并可以要求赔偿,但厂家、研发机构有不予赔偿的权利,这就得通过双方协商了,患者可以“发现了新的药物不良反应而为厂家、研发机构做了贡献”为由,要求奖励,一般厂家、研发机构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药物不良反应处理规定_百度文库
https://wenku.baidu.com/view/56406007f524ccbff12184fc.html
药品发生不良反应,主要是因人而异,确切来讲,现在也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所以不良反应后所产生的费用一般而言都是自己处理,或医疗保险报销,除非是医疗事故则由就诊医院负责。
如果是发生了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那应该看您是不是禁用或者慎用人群。首先是要停药。其次是分析换份责任。若是医生的责任应由医生所在的医院负担。若是自己的责任。由自己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