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22:20:49
2017年在城市的一个好的地段买了一套106的房子,当时签了认购协议,付了30%的首付款,2018.3月预售证下来了,当时以为很快就签合同,谁知最近在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发公告说该楼盘在建工程抵押,随后开发商打电话履行告知义务,说签合同办按揭要往后推迟,没有说期限,要么等,要么退房(有时间期限),退房可以全额退交的首付款。房价在此期间涨了一倍。请教诸位大神,该怎么办????急急急急急急!!!!!!!!楼盘是一个大楼盘,目前只开发了一期,后续还有四期
先多方了解情况再决定,既然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发公告说该楼盘在建工程抵押,那就文明情况决定,这里有什么利害关系在内,还是忽悠。
既然可以退,马上退啊。
个人觉得应该退,无限期等下去证明此房屋有可能未被审批或者存在别的隐患,但是退也不是退全款这么解决的,因为开发商导致的不能按时交房他们应该退赔除了全款外增值的部分和因不能履行合约导致购房户无法进驻新居产生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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