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6:11:02
台湾和外国有这种教唆自杀罪名,但不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也有单列的教唆自杀罪名。中国刑法方面,教唆某人自杀,较盛行观点认为只要对方是精神三观正常的完全能力人,自己有思考能力要为行为负责想死就怪不得别人,故单纯教唆自杀,包括这种利诱自杀就怪不得人;反之,若是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或是邪教教徒这种被教唆人是处在精神或实质的被支配下自杀,则应当构成犯罪。若自杀对象是某种义务对象,如夫妻间,亲子间,或是其他情形下产生帮扶义务关系,则基本是法律界一致认定为不允许教唆或袖手旁观,否则以杀人罪论处。
有!!!跟《法轮功》差不多,留下来条天大罪
只要没有胁迫理论上是无罪的
协助杀人罪。和教唆自杀罪
间接杀人是有罪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
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穷人不等于没思想。如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钱财,请问这个钱财对穷人的意义何在?就算成立,那
给钱的没罪,
你这个假设成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穷人不等于没思想。如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钱财,请问这个钱财对穷人的意义何在?就算成立,那也构不成杀人罪,因为穷人是自杀的。也就是说,因为穷人是自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权,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什么。那么这个人无法被判罪,但是会受到谴责和鄙视。
是谋杀罪吧,有蓄意的成份
死了再给钱?冥币?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