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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给别人叫去帮忙,结果从窗户掉下死亡,请问走什么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18-05-29 22:13:52

人给别人叫去帮忙,结果从窗户掉下死亡,请问走什么法律程序?

给别人叫去帮忙,别人是谁,和死者什么关系?给谁帮忙,别人和“谁”是什么关系?帮的什么忙?帮忙收费吗?

本案涉及民事法律中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界定,对当事人关系的不同界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死者和“别人”的关系、或者“谁”和死者的关系)之间关系是雇佣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解释同上)之间关系界定为承揽关系,“谁”和“别人”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帮忙费,对帮忙过程中的人身损害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认定双方之间为雇佣关系,雇主需要承担雇员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因此,必须说明清楚“谁”、“别人”和死者的关系,帮的什么忙才知道如何处理。至于法律程序,简单地说就是民事诉讼(排除他杀),要求赔偿(但必须界定前面所说的关系具体是什么),或者自己承担责任。

先报警,警察会调查死亡原因,然后出具证明。如果是意外跌落导致死亡,死者家属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帮忙的人家负民事责任,进行经济赔偿。

立即报警,查明死因。若是他杀,你什么也不用管了。若是自杀或者意外事故,你只需承担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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