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29 05:44:22
本人现年44岁,离异,单独带5岁多的小孩,小孩在上幼儿园。户籍在成华区杉板桥。以前开滴滴,疑似糖尿病(因经济原因没到医院具体检查),因身上起红疙瘩奇痒,一直不好,去2医院皮肤科看了,医生说疑似糖尿病的并发症。一直自己买降糖药吃。身体不适一直奇痒,手一扣皮肤都抓烂,不宜开滴滴,还有每天接送小孩上幼儿园,现在无工作,无经济来源。以前从单位出来后都自己买医保社保,近一年左右社保医保都没买了。加上上个月要还账被迫卖掉了房子,马上面临无处居住。想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今天到社区问了,说糖尿病不是申请低保的病,要是残疾才行。我说那政府就不管了吗,说我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让自己想办法
城镇申请低保的条件:1、必须是持有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有无申请低保资格只谈收入,而没有其他条件,所以,像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低保的。到街道办事处去问问吧。
确实是有具体的条条框框限定低保申请,你可以问居委要申请表,然后自己对比一下是否满足条件。
44岁的男子不适宜领低保.
直接去民政局问,你的情况应该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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