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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同意在公司上社保可以加在劳动合同里吗

更新时间2018-05-27 04:16:22

不可以  为员工缴纳社保金是法定义务  即使是员工提出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也不行  也不要相信员工的书面保证书  万一员工反悔  向社保机构投诉  合同条款  保证书之类的就是无效的  单位还得为员工补缴  还会被罚款  缴纳滞纳金  除非这个员工是协保人员  待岗人员  已经在原单位缴纳社保金了  才可以不重复缴纳   所以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已经缴纳社保金的证据  否则  要么缴纳社保金  要么请员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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