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9 18:38:06
原则上去被告所在地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没有合同,按照属地原则,你可以到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约定是先仲裁,那就通过本公司所在地仲裁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