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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有权把上诉时间为三天而不顾天理的杀害朱国华吗???

更新时间2018-05-18 11:16:09

关于此案件请阅读《从一审判决到二审判决只有三天名门之后朱国华死刑》。

       由于其特殊的身世,朱国华案件充当了追求法律平等,安抚民意的个案。朱国华于.1982年10月30日,在天津宁园畅观楼二楼吃饭时,被天津和平分局警方带走的,此后的岁月正赶上众所周知的“严打”,1983年9月21日驳回朱国华的上诉,从一审到二审,中间只有三天时间审判朱国华死刑。

      (唉…此话题还是不说了,我们都应该明白,这个话题一定会被删除,说多了也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

上面相杀个人,还用理由吗?

不能用现在的法治观点去看待历史问题。

朱国华难道不该杀吗?你先搞清楚他都干了什么再喊冤吧?不顾天理?天理是你们家的天理吗?不杀朱国华才是没天理!

 

口口声声说共产党错了,说别人不讲理。好啊,哪天找个人把你妈强奸了,看你怎么说!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严打有其粗糙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扫清了社会渣滓,震慑了歪风邪气,让普通的人民群众可以正常的走上大街正常的生活了.终于经过严打之后那些乌龟王八都不敢出来惹事了.这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人民生活环境,国家建设管理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当时的严打也涉及了很多干部家属的问题,如楼主所说的,作为开国功臣的后代,这类人的抓捕是惊动了中央的,而且当时康克清同志尚在,她在这事上是什么态度楼主可了解过?因为涉及开国功臣的后代,不可能象普通案件那样,肯定是要祥细审理之后才作出的决定.楼主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这个案件是冤假错案,可以拿出证据进行申诉或是曝光.以目前中国的法制况,只要属实,是会得到公正处理的.

   对于八十年代那场严打的结果,天变得清了,普通人民群众敢走出家门上街了..........

那是1982年期间全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也是杀鸡警猴的效果。

楼主说的朱国华是不是我们国家的海陆空三军总司令兼第一任国防部部长朱德总司令同志啊的孙子啊朱国华啊?

小平同志不批啊,好像是因为泡妞判的死刑,小平不批,转到康克清同志手中,康克清只好同意判处死刑,楼主和朱国华有啥关系啊?为何要提朱德的孙子说话呢?

那个年代和我们现在不同。很多国家离休老干部都在调查审查当中,1985年小平同志上台后才拔乱反正的。

那个年代说话要小心的

那个时代是小平同志执政,但小平同志不批复,转给了康克清同志批复的,康克清只好在文件中写上同意判死死刑几个字。于是老百姓传说纷云了。

那个年代有一个法律叫流氓法。你稍微碰一下女孩子或是摸一下女孩子的屁股都会被说成你是在流氓的。男人在那个年代特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人民法院根据当年的流氓法判你刑的。1985年小平同志上台后取消了这个流氓罪的法律。取消了反革命份子罪,反动派罪,对离休的在调查的审查的国家干部全部拔乱反正,全部平反的。


朱国华的死是因为他失去了后台了。要动你不要太容易了。就像陈良宇一案一样,胡锦涛温家宝问江泽民,你妻儿均己犯法,你是想保你妻儿还是保陈良宇,让江泽民二选一,江泽民只能选妻儿,最后陈良宇终于浮出水面,被抓了起来。中央想要动你太简单不过了。

加上朱国华的后台是朱德总司令,朱德早己去世了。康克清也没有办法。只好同意判处死刑了。法院根据党中央的批复只好判死刑了。


婆婆妈妈会误国

这都是历史一定原因造成的。。。。。不能用现在的标准看待以前的。。。

不能叫杀害,在特定的年代,要充分表现出执法要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然就是不公平,起不到法律的表率和威慑的作用,现在到处是开放的年代觉得当时的判罚过于严厉,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朱国华的作为是严重的危害国家法律及我党地位的行为,自然要严判,不是因为他玩女人,而是因为他的敏感身份,这就是时事政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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