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3 22:03:22
1、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没有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局党组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得到完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未落实到位。
3、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部分党建工作台账缺失。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管理制度不健全。
5、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无公函、无清单、无审批单。
6、公务用车管理较乱,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用偏高,部分报销凭证无明细清单。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开支随意,违规发放奖金和补助;部分报销手续不完整,费用报销名目多、金额大、频率高。
8、对村级水利建设、移民项目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白条列支相关费用,项目无工程合同、结算无明细清单。
9、考勤制度不健全,少数干部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同程度存在慵懒散和慢作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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