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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无意识杀人犯罪吗?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05-13 01:30:56

法医学专家的观点认为,精神病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会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享有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节,司法机关都需要依据法医学鉴定意见进行依法裁判,而不是简单地以他患有精神病而作出定论。

也有法医学专家从实践中概括了几种精神病人犯罪的形:一种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他们在患病期间实施暴力犯罪,这种情况下通常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是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他们在发病期间实施犯罪,这种情况通常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要承担部分刑罚责任,但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的行情节;

还有一种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意志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而这种情况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需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不管哪一种精神病人,在那一种情况下实施犯罪,最终决定其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都需要经过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法医学鉴定。

总结起来就是,精神病人实施暴力犯罪要不要担刑事责任,关键要看其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而犯罪时的精神状态需要进行专门的司法鉴定。另一方面,这份鉴定需要分两个层面来做,一个是精神状况本身的鉴定,在此基础上,综合案发时的各种因素,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何认定是否在发病期间作案,由指定的有资质的部门作出司法鉴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履行赔偿。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且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及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这类精神病人,《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果精神病人杀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向上述具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或追加他们为民事被告。

经司法鉴定,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能辨识、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如果在发病期间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强制治疗。监护人要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精神病人不受追究,但家人要赔偿,但精神病人会因此会被关进去打针吃药,比坐牢更惨,如果对方有权优势,恐怕会死在精神病院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同在,如经司法机构确认精神病并免除刑事责任,其监护人无法回避民事责任的赔偿。


如果是完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家人也不会坐牢,但是对方起诉民事侵权的话,监护人还是要赔偿的。

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鉴定。

不能辨识、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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