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1 10:51:26
请教发回重审的民诉案件,同一个案件,同一个案情,已经有三次生效判决对一个事实的认定。发回原法院,原告是否需要从新准备证据资料?是原被告,和法庭一方一份吗?谢谢
既然是发回法院(可能再审)的民事诉讼案件,是否需要当事人重新准备证据材料,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发回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是诉讼当事人的原因,有的是利害关系人的原因,有的是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自身存在的原因,应当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
如果是原告的原因,并且原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告知原告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文件了。
建议:应该请一个律师,在需要什么证据时,律师都会提前沟通
既然生效,只欠执行——不需要再举证,只需保存法院判决书即可。
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才会发回重审!避免误判!
如无新的证据,就无需再提交
发回重审案件就是一个一审案件,程序问题包括证据应该重新准备,按照当事人的数量加1准备分数。
这是必须走的法律程序,没办法的。。。。。。
需要重新弄证据
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是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需要重新审理。原被告都要重视
是原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因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的。
需要重新准备更充分的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