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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他婚前公司股份如何继承,是一半,还是和他的孩子们平分。

更新时间2018-05-10 22:36:04

丈夫去世后,他婚前公司股份如何继承,是一半,还是和他的孩子们平分。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因为是婚前财产,应该是由各继承人平分。

这是两个问题——公司和家庭:

对公司而言:依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份继承】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资格继承股份的继承人并不必然能够继承股东资格。能否成为股东必须取决于该股份所属公司的章程规定。 公司法优先于继承法。

一、如何继承公司股权

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形,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二、公司公权继承的程序

规范股权继承变更登记程序。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规范的股权继承变更登记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等规定。所以建议尽早制定规范的股权继承法律程序并明确应提交的文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作如下构想:

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关于家庭继承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名下的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属于遗产的范畴,能够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您继承一半,剩下的一半由您的子女和您本人共同继承。现在要回到第一个问题:

1、人数限制:为提高运营效率,股东会甚至完全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任一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只有一名继承人可以接替其成为股东。

2、条件限制:一些特定行业领域的公司或者家族公司会在章程中对股东的年龄、能力、资历、甚至竞业禁止等内容进行限制性规定。

3、解决方法: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众多继承人都要求继承为数不多的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各继承人可以通过股份竞价的方式协调,并最终落实在继承析产协议上(类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股权竞价规定)。

还有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代持。比如由您代持子女的股份。

在他的继承之间平均分割

1、公司股份是你们婚前财产,应属你丈夫的个人财产。

2、如果你丈夫生前对财产没有留下遗嘱,应按法定程序继承。

3、如果你和丈夫领过结婚证,属于合法夫妻,就具有法定的继承权。

4、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司股份应当由所有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

如有遗属就按遗属分配,没有遗属共同分配。

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按照法律分割一人一半,然后你再与他的父母、你的子女平分另外一半。

 如无遗嘱继承的话,按法定继承,由第一序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

按照《继承法》执行。

先一半,剩下的和孩子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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