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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有一套住房现已过世未留遗嘱。兄妹四人各占25%,过户一人名下,该如何起草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8-05-01 18:17:58

兄妹四人(甲、乙、丙、丁),房屋作价20万元,四人各占该房屋25%,协商后决定由甲向乙、丙、丁各支付25%的房屋继承款后将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甲名下,求起草一份继承协议,谢谢。(就是甲把乙丙丁75%的继承权买下来)

写清楚以下信息:

1)房产为父母遗产,甲、乙、丙、丁(兄弟姐妹)4人均分。

2)房产作价20万,甲、乙、丙、丁四人均认可。

3)房产归甲所有;甲需偿还给乙、丙、丁三人各5万(房产份额)。

4)拿着协议书,进行公正,再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房产归甲)。

5)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好后,多长时间内,甲偿还给乙、丙、丁房产份额。逾期如何计算利息。如果分期偿还的话,先还谁后还谁,最迟在多长时间内还清……

6)甲、乙、丙、丁兄弟姐妹4人签字、手印

要做继承权公证。

这个只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由甲单独继承,乙、丙、丁签字放弃继承,甲各支付乙、丙、丁25%的款就可以了。公证处会有专门的格式协议的,不用你们自己起草协议,只要说清楚你们的要求就可以。

直接卖了分钱

召集大家直接去公证处,签了协议顺便做个公正,以后会少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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