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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移民的生活记实录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8-05-01 05:04:40

从贫困的山区到镇上买地建房.水没有.电没有

一个农民的生活与历史变迁

 

张景福 口述    迟云飞 记录整理

 

    迟云飞按:在以往的历史学研究中,我们关注的多是高层政治的变迁、上层人物悲欢离合的命运转折及其与历史变迁的关系,但却忽视了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遭遇。近年来,社会史文化史研究得到中国大陆史学界的重视可以部分克服以往史学研究的弱点。整理者试图通过对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农民的生活经历的考察和描述,来观察整个历史的变迁,同时考察历史变迁对我们这样千千万万小人物或普通大众的生活和命运的影响。

口述者张景福,1927年生,黑龙江省海伦县人,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过生产队副队长,没上过学,但通过自学,能够认识一些简单的常用的字。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憨厚、朴实、再普通不过的农民,也唯其如此,才更具有代表性。

口述者生、长在黑龙江省。众所周知,近代以来东三省一直是俄、日两强国交相侵略的地区,也是中国曾努力开发和保卫的地区,读者从本文的记述和整理者的按语中可以了解这一敏感地区民众的生活场景。本文的记述,可能反应各种文本文献所没有的东西。

需要指出的是:一,口述者的讲述一定程度反应了普通农民及其家庭的生活变迁,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并不一定所有的农民都是如此,所以笔录者不愿将其应用或代表的范围无限扩大。二、口述者和记录整理者希望尽可能反应历史的原貌,但不可避免地受到我们现今的理念、立场以及不成熟的学识的一定影响,这一点要请读者原谅。

另外,还要说明的,口述者是我岳父。为了行文的方便,文中常用“我”指整理者。口述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每逢岳父闲谈中讲到我认为有用的内容,我随后便将其记到电脑里,于是形成了此文。——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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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民

 

晚清光绪中期以后,直到民国年间,曾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东北,移民来源最多的是山东省,当时叫“闯关东”,关指山海关。移民与原居住在当地的满族、蒙古族等族人民,用辛勤的汗水,共同开发了祖国这片美丽的黑土地。如今问一个东北人,说你的祖先来自何地,他们多半会回答是山东。事实上东北人的性格、气质也非常象山东人。张家就是这众多的移民之一([1])。

我岳父的远祖居住在山东省登州府莱阳县。是在他太爷(曾祖父)的时候到东北的,他只记得老辈的人说到东北是在前清时,具体什么时候不清楚。他们迁居的第一个地方是五常县,五常县在前清时属于吉林省,现在属于黑龙江省。我岳父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岳祖父便是生于五常县。岳父说他父亲出生的那年闹“洋毛子”,民间也有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半闹“洋毛子”的说法,这应是指1900年沙俄趁八国联军侵华之际出兵强占我国东北铁路干线和主要城市的事。由此可见,张家迁到五常县是在1900年以前,而不属于日俄战争后清政府有意识地大批移民东北后的移民。

有趣的是,岳父说不清自己生于公元的哪一年,他只记得他出生的年份是民国十六年。当然这与民国纪年不用公元而用“民国某某年”的方式有关。就生日说,岳父(包括我父母)那一代人只知道中国传统旧历生日,不知道出生日期的公历月日。其实笔录者出生于1957年,我一直也是只知道自己的旧历生日,直到上大学以后,才找到1957年的报纸,对照查出我出生的公历月日。我妻子也是如此。这说明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旧历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到了我女儿,我们就只知道她出生的公历月日,而不知道旧历月日。女儿出生时,我已是大学教师,但我相信大多中国人也是如此。由此一件小事可以看到中国人生活习俗的改变。

张家原来在山东的生活是很苦的,他们的所有家当是用一副挑子挑去的。但是经过在五常县几十年的艰苦经营,家里已经有了车、马。移民大都有一种能吃苦、敢冒险的性格。张家并没有满足在五常县的温饱生活,而是在我岳父约10岁左右时也就是1937年前后举家迁到地更广、人更稀的黑龙江省海伦县(海伦在哈尔滨以北约二百公里,建县大约在清光绪末期)。

当时的海伦已有铁路,张家人是坐火车到海伦县的,而家里的财产是用自家的马车运到海伦县的。

整理者按:迁移者从关内先到较早开发的东北南部地区,然后逐步北移,这是当年许多“闯关东”人的迁移方式。整理者的祖辈也是从山东先到东北南部,然后迁到海伦县。

 

张家迁去并定居的地方在县城西六十里,地名叫“江家烧锅”。烧锅即酿酒作坊。这个地名来自最早定居并开发这里的江家。江家也是移民,不过比张家更早得多。据说江家刚来的时候也很穷,而且江家刚来时当地全是未开垦的荒野,经过多年的艰苦劳作和经营,江家逐渐富裕,当张家迁到该地时,江家已拥有上千垧良田,有很大的院子,有牲畜,有农具。岳父说,江家是“跑马占荒”的时候来的,“跑马占荒”具体是什么时候,岳父说不清,我估计是在清末日俄战争以后,当时清政府为了保住东三省,采取了许多措施,废去将军管理体制建立行省,并大多用汉族官员治理该地,就是措施之一。鼓励内地汉族人民迁居东北垦荒,也是措施之一。东家江家三十多口人住在一起,应是所谓聚族而居。当时江家的掌柜(管理全家公共事务的负责人,类似《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叫江泽民,很能干。新来的张家靠租种江家的土地为生。当时海伦地广人稀,土地肥沃,正是开拓者发挥自己能力和干劲的好地方。

我岳父多次说,东家待人很善,不但对租地的农户很好,对要饭的之类的穷人、村里的较贫困的农户也很好。有时要饭的甚至在江家家里一住好几天。笔录者年少时多次听老一辈的人说,黑龙江的地主不坏,不象南方的地主那样剥削人(按:黑龙江人所说的“南方”,不但包括南方,还常常将黄河流域的大部分都包括了进去)。张家没有房子,一直住东家的房子。我分析,东家的善,可能与东北人的朴实、好客有关系,也可能与当地劳动力缺少,东家要尽量留住好劳动力有关。不过,岳父认为原在五常县时的东家不好,吝啬有时甚至是刻薄。比如有一年秋涝收成不好,东家只留够用的口粮给岳父家,但牲口的料(高粱等)不给留足,做大酱的大豆也不给留足。而五常县的东家很有钱,县城半条街都是他家的。

在新的地方,虽然没有房子和土地,但张家并不贫穷。在江家烧锅这个地方生活、苦干几年后,张家的孩子慢慢长大,家中的劳力多了,生活渐渐好起来,达到了当时的“小康”水平。据我看到的岳父家族的人,似并没有特别精明强干、善于经营的人。岳父家生活的转好,主要是靠肯干、能吃苦,再加上个个身体强健的好条件。岳父12岁就开始干农活,开始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后来就成为体健力强的头等劳力。岳父说,那时粮食很多,吃不完。东家江家存粮更多。到土改前,张家自己有二十多匹马,四五头牛,有车,有耕牛,有农具。车马除自己用外,还承揽运输(黑龙江方言称为“拉脚”)。如果不是土改,张家还可能买些属于自己的地。土改的时候,张家被判定为“中农”,开始时还被分走了一些牲畜和农具。后来落实政策,说是中农是可以团结的,不应将其家产分走,但已经分的大多要不回来,只好另外给了他们一些补偿。

 

大家庭

 

张家也是一大家,我岳父的祖父有五个儿子,每个儿子又有几个孩子(岳父即兄妹5人),年纪较大的第三代实际上已经有了孩子,即有了第四代。全家三十多口人。同辈按全家大排行,如我岳父本是他父母的长子,却按大家庭的排行称老六;他的二弟称老七,三弟称老十。他这辈的男子共有十六个,但女子却只有几个,我追问是否因为不愿要女孩而生得少,岳父认为不是,即生女少完全是自然的、偶然的。

张家也有一个负责管理全家事务的掌柜,是岳父的三大爷(爷读轻声,大爷北方方言,即伯父)。掌柜由全家成年男子计议推举(不是老太爷任命或指定),有相当的权力,但许多事也要大家一起商量,有分歧的时候由掌柜做决断。

全家的主要财产是公共的,如牲畜、农具等,每年的收入由掌柜统一掌管、使用,但每房会有一点点私房钱。管理的办法也比较公道,比如每年冬夏换季,会统一发放布料、棉花,谁有了病需要治疗,也由“公家”支出医疗费。哪一个人为大家庭贡献大,得到的待遇也会比较高。各房的私房钱,有些会“放出去”,即借贷给别人,会得到较高的利息。工作上,成年劳动力会有一定的分工,有些工作是“专业”的,如赶马车的(土话“老板儿”)、跟马车办理各种事情的(土话叫“掌包的”)、专门饲养牲畜的(土话称“更官”,“更”读做jing),等等。我岳父的父亲,也就是我爱人的祖父身体强健,是好劳力,干农活时是“打头”的(锄草、收割等集体劳动的领头人)。

吃饭也是全家三十几口人在一起,做饭由家里的成年女性轮流担任,每五天轮一次。吃饭的时候,在大饭厅排桌子,相当热闹,这也是一种“大锅饭”。

按我岳父的看法,这种聚居的方式,便于劳动力分工协作,对于生产、生活相当便利。与后来生产队的“大锅饭”完全不同。按我们一般的看法,聚族而居的习惯常与旧的封建宗族制度有关,但张家以及下面说的许多移民家庭采取大家庭的方式大多是为了协作和互助的便利,与南方的宗族不同。当然,这也还是与我们中国人的亲族观念有一定关系。张家一直这样生活在一起,土改以后才分家。

岳父说,当时江家烧锅的农户大多是这样的大家庭,家庭管理的方式也大同小异。只有一些扛大活的(即雇农)是小家庭,即学界所谓的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所以,江家烧锅一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土改前却也有几百口人。整理者以前曾有一个印象,南方乡村多聚族而居,东北(移民)则多小家庭(即所谓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看来这个印象至少在我岳父的村里要被推翻。而且在当时的条件下,分工协作的大家庭(联合家庭)似乎比小家庭更适于生存和发展。当然,移民是否都采取此种聚居方式,并不能由此一户一个村庄下结论。就整理者的父母两系来说,我的外祖父家似乎是这种聚居方式,而我祖父家则是单家独户(外祖父家是中农,祖父家是所谓“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雇农)。

 

 沦陷时代

 

1931年以后,东北沦陷,岳父还记得一些日本人统治时代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日本的开拓团。当时在江家烧锅的“后屯”(即北面紧邻的村庄)住着日本人的开拓团,大约二十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开拓团是有武器的,所以称“武装开拓团”更合适。开拓团是日本企图永远霸占我国东北的一种殖民措施。开拓团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岳父所在村的人与开拓团的人没有什么往来,一般百姓怕他们,不与他们接触。岳父还记得日本人种地的耕作方式以及农具与中国人不太一样。日本投降的时候,岳父所在村的村长独自跑到开拓团“接收”,但是开拓团并没有接到上级的命令,竟将村长枪杀。后来开拓团接到命令,便将枪捆起来缴出。再往后,开拓团的日本人都被遣送回国。

第二件事是征粮,当时叫“粮谷出荷”(岳父有时也称“粮豆出荷”),“粮谷出荷”是一句日语,意思是将粮食拿到市场出售,但在我岳父家乡的粮谷出荷实际是无偿征用,或者说差不多是抢。有一年粮谷出荷到我岳父家,他家已将粮食藏到“下屋”(农家的仓库,在住房的左前侧或右前侧,但方向与住房成九十度角)的地底下,粮食上面盖上土,平地上放少许粮食。日本人来了,将能搜到的粮食全部带走,有的家藏在柴垛、炕洞,都被搜走。岳父家的因为藏在地下,上面有些粮食,日本人以为地上的就是全部粮食,拿走,却漏掉了藏在地下面的粮食。本村中各家采取各种各样的藏法,大都能保住一些粮食。岳父说,翻译官很好,他事先偷偷告诉老乡,说是日本人要来收粮了,所以大家能够先把粮食藏起来。翻译官也知道粮食藏在哪里,但是他不告诉日本人,所以日本人拿走的其实只是少部分。所以,所谓“糊弄日本鬼子”的语言,也许就是与此有关。而且这位翻译官也不是我们平日影视剧中甘做汉奸的翻译官的形象。

日本人拿走粮食后,只给极少的钱,比如一百斤粮食的钱,日本人实际上可能只给相当于五斤粮食的钱,有时不给现钱,给一种机织布,我岳父就穿过那种机织布。为了运粮食,日本人组织修建了从海伦县城到离岳父家十五里的三门谢地方的窄轨铁路,但是这条铁路没有机车,只用马拉,当地老百姓称“轱辘码子”。什么原因不用机车岳父不清楚,也许是路轨的等级不够,也许是缺少机车。

“粮谷出荷”主要发生在光复前的几年,而在那以前,日本人对当地的生活干扰不大。由于“粮谷出荷”,乡亲们的粮食少了,但是岳父说,藏起来的粮食,还是可以够吃,甚至比1959——1961年间“挨饿”的时候好多了。

第三件是派劳工。日本人征了不少劳工,名字叫“勤奉队”。岳父家里也有人出劳工。但当地人当劳工主要是修县城到三门谢的窄轨铁路,不如到边境和战略要地的劳工艰苦且危险。

除了上述这些情形外,日本人对祖父所在的村子的生活影响不大,这可能是村子距县城较远(30公里以上)的缘故。

一般百姓都知道满洲国及其傀儡康德皇帝(即溥仪),并通行康德的年号,但所谓皇帝和伪满洲国,好象是一个遥远的故事,老百姓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由于消息的闭塞,岳父当时对抗联的事情不知道,甚至对就在海伦县发生的民族英雄李雷炎(共产党员)抵抗日寇的事情也不知道。

岳父还说了一些当时的生活情况:

第一件是光复以前,岳父的屯子有小学,小学是官家办的,但房子是江家提供的,只有一个老师。岳父的三弟(排行老十)念过书,大约念到高小毕业,因为有文化,所以土改后政府给安排了工作。我们知道中国广泛办小学和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在清末(1904年初颁布“癸卯学制”),但岳父家乡有较完善的小学也就是普及初级教育,应是建国以后的事了。

第二件是屯里有一辆自行车,车是东家江家的,当时叫“洋车子”。

第三件是屯里有架手摇唱机,是开药铺兼杂货铺的老周家的(不是地主)。这几件都是新鲜事,可见现代化之风缓慢吹到乡村。  

 

土改

 

1945年抗战胜利,黑龙江老百姓一般都称做“光复”。首先进入东北的是苏联红军。但是老百姓对苏联红军的印象并不好。因为苏军以解放者自居,并且不太尊重中国人的民族习惯。比如说他们见到女人就要拥抱,在当时的情况,常弄得中国妇女惊慌而逃。老百姓甚至传说,苏军军人性欲特别强,找女人没有,甚至找驴、马、狗干。荒诞的传说反映了老百姓对苏军的评价。但是岳父说他没有见过苏联红军。

岳父回忆,当时还用过“苏联的钱”,为红色的纸票,用苏联钱的时候,要把伪满洲国发行的钱换成苏联钱,但使用时间不长。这种所谓“苏联的钱”,可能是苏联红军临时发行的货币,笔录者在这方面没有研究,不敢断言。

光复以后不久,就开始土改了。土改是中共的工作队来组织发动的。由于江家待农户好,农户们不肯斗争江家,但工作队说,江家虽然待你们好,但他们自己不干活,他们家吃的、穿的全是靠你们干活才有的。尽管如此,农户们还是不愿狠斗江家。岳父曾生动地回忆一件事:斗争时,曾将江家的一个女子绑在柱子上,由一个长工负责用麻绳打这个女子,如果这麻绳真的打到人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断筋折。可因为江家待这长工很好,所以这位长工用麻绳光打柱子,听起来声势很大,实际上没打到人。

江家烧锅三十多户人家,真正的地主,只有江家一家。另外有一家较小的地主,一户富农,这位富农与江家是姻亲。土改前,江家有大院子,青砖瓦房,院子四角有护卫“炮台”。可见江家的财力。江家掌柜江泽民,由于平日对待农户、邻居都很好,所以并没有挨打。但是他受不了几代人辛苦劳作经营起来的家产几乎一夜之间散尽的现实,上吊自杀了。江死后,他资助过的乞丐曾失哭过。江家烧锅另一户姓周的地主,人缘没有江家好,所以被打死一个。

土改后,岳父三十几口人的大家分了家,但岳父自己一家还是父母带孩子七八口人一起生活。1952年,岳父的父母主持盖了三间土房,同时将原来住的土改分的房出卖。直到岳父最小的弟弟结婚,才最后分家。最后分家的时间岳父已经记不清了,但他记得家里没有什么财产,算得上财产的只有三间房:岳父、二弟、小弟各得半间;岳父的父母得一间半;三弟因为有文化国家安排了工作,没要房子。以后,小弟因为从军队复员后国家安排了工作,所以他的半间转让给了二弟;因为岳父的父母一直由岳父赡养,所以岳父的父母的一间半房最后归了岳父。由于岳父及其二弟的经济状况不好,没有能力再盖新房。八十年代后期,岳父随已在外工作的儿女居住,岳父的二弟仍住在这三间房里,他住这破房一直到现在。这房子已经整整五十年,比我和我爱人的年纪还大好几年。

    土改时和建国后的抗美援朝时,在当地都曾征兵,当时叫“扩兵”。我们在电影电视上经常看到老百姓热烈参加红军、八路军、解放军的场面,但岳父说当时他们当地并非如此,大家都不愿意参加,不是对政府和共产党不满,而是担心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办法是每个家族摊派一个。岳父的堂弟八弟扩军时参军了。岳父的二弟(排行老七)抗美援朝时参加了担架队,实际上等于后勤人员,曾渡过鸭绿江到过朝鲜。虽说没真正上前线,但还是害怕。

 

从自发社到生产队

 

土改以后,原来集中的土地、牲畜、农具分到了一家一户的小农手中,但是有些问题也显现出来。举一个例子,一户人家一般只有一个男劳力,他家有一匹马,但可能农具不够用;有农具的,可能没有牲畜。为了养马,男劳力必须夜间起来给马添草料,农忙的时候,他第二天一定要上工,结果可能是很疲惫。这样到了1952年,一些人成立了互助组。我岳父家没有成立互助组,而是成立了“自发社”,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当时有这样一种合作组织。岳父说,组织自发社完全是自愿,因为可以分工协作,农具、牲畜都可以合用,比单家独户生产方便,所以我岳父就是组织自发社的积极人士。其方式是:农田合在一起,大家一道耕种,收获后按人工、马(牲畜)分红,组长大家选举。岳父说这样做很省心。今日回过头来,我以为这种自发社比大锅饭(生产队)好,也比单干好。生产队能够协作,但因为大锅饭的关系,没有效率也没有经济效益。单干在缺少牲畜农具的情况下进行农业生产也不容易。而完全自愿的、几家比较要好的农家组成自发社或互助组应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发生分歧,可以改选组长直至退出另组互助组或自发社,既能分工协作,又能调动积极性。

岳父说,后来成立生产队,就是政府号召的了。

一个生产队的主要负责人物是这样几个人:队长、副队长(岳父当副队长时,副队长有两个)、会计、保管员。

土改以后,由于组织生产的混乱,农民遭遇了一定的困难,生活水平有些下降,尤其是原先已是小康之家的岳父家(土改被定为中农)更为明显。组织生产队以后也是如此。岳父说,建国后,生活水平一直不如三十几口人一起过的时候。我问为什么,岳父说土改以前自己干的时候,是给自己干,用心,所以收成好。生产队的时候,因为不是自己的,许多人不好好干,铲地铲不干净,割地割不干净,耥地(耕地)也不好好耥。所以,虽说社会已经发展了几十年,但单产仍然不如张家自己干的时候。而人口不断增加,土地没有增加,生活水平自然不能提高。不但如此,上级领导还时不时来一些瞎指挥,影响农业生产。文革中有一种所谓“忆苦思甜”的活动,有的老农讲话时开始还说地主坏,后来忘记的这种活动的本来目的,竟说“过去给地主扛活的时候,大豆包子、大年糕子可劲zao(zao,土话,吃之意,不知用何汉字),现在饭倒不够吃了”。一时传为笑谈[2]。岳父说,甚至穿的也不如从前(岳父还说,1945年以前,给东家扛活的,也穿得很好,衣服如狗皮帽子、乌拉(一种用牛皮做的冬季穿的鞋子,暖而轻,适合劳动穿)都是东家给的)。这种情况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有改观,因为又是自己的地,用心,所以生产好,粮食打得多,而且没有生产队的时候累。

 

大跃进和“挨饿那时候”

 

岳父对大跃进及其以后的三年困难时期(黑龙江人一般称“挨饿的时候”)印象很深。

岳父说,他的生产队也办过大食堂,但时间并不久。因为所有的人都去吃,浪费很大,没法维持。

大跃进时,上级派有工作组,岳父已不记得是县里派来的还是本乡派来的。岳父当时当生产队副队长,所以许多生产队“高层”的事他知道。岳父清楚记得,工作组逼生产队向上级虚报高产。按岳父的记忆,直到改革开放分责任田以前,正常偏好的年景,当地小麦亩产约200斤,大豆亩产约300斤,产量最高的玉米也不过600斤。而且生产队时候的亩产还不如土改前自己单干的时候。但是工作组命令一定报高产,要报亩产万斤。于是,生产队只好在报了收割的成绩后,又虚报“遛谷nao子”(即谷子收割后捡遗漏在地里的谷穗)得多少万斤粮,虚报捡“高粱nao子”(同上,即捡高粱穗。以上两个nao发音均为第二声)得多少万斤粮,捡豆秆得多少万斤粮。就这样,粮食产量步步“增高”,一直增到吓人的程度——亩产万斤。岳父也记得当时的口号,即“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岳父的概括是“净吹”。

由岳父的记忆,我们可以看出惊人的数字是怎么来的。那就是上面逼出来的,不是农民自发的,天天与土地打交道的农民不会真的以为粮食亩产能到万斤,也并不愿意报亩产万斤。其实,也不能说是哪一级领导人真的坏的问题,而是体制问题——因为我们的体制是下对上负责而上不受监督的体制。上面喜好的事情,下面的人为了讨上之所好,尽力虚报,不管常识和实际情况。

由于大跃进的折腾,随后就到了三年困难时期。

岳父回忆,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海伦当地并没有什么大灾,但粮食确实少了,原因是大部分粮食要缴公。每家的粮食都不足,生活非常艰难。岳父记得吃过苞米瓤子、吃过甜菜叶子、吃过豆饼。有一次,一位亲戚家里断粮了,到岳父家来借,岳父最多只能借他三斤小米,这在当时已是极大的帮助。不过,海伦县的饥荒不如关内某些省份如河南、安徽严重,岳父说他没见过也没听说饿死人的事[3]。

岳父认为当地减产并不严重,但是收回来的粮食放在场院,工作组不让分,要交公粮。由于农民缺少口粮,有一个社员带头分了本来准备上缴国库的粮食,队长和当副队长的岳父没有阻止,但自己没分。事情过后,上级要他们做检讨,但并没有追回已分的粮食[4]。

岳父还记得亲戚赵春志结婚的事情。结婚绝对是人生的重大事情,老百姓一般都要“操办”一下,即举办一个隆重的婚礼,摆上数桌以至十几桌酒席,把亲戚、朋友、邻居都请来,当然,被请来的人也要送一份礼(当地人叫“随礼”)。可当时正逢“挨饿”,办酒席比登天还难。没办法,赵家与生产队商量,婚礼在生产队举行,由生产队煮一锅稀粥,客人都到生产队喝一碗粥,就这样办了一次特殊的婚礼。

[1] 本文整理者迟云飞也是黑龙江人,祖籍山东即墨,与下文所说的莱阳距离很近。不过迁居东北大约是在民国年间。

[2] 笔录者文革时看到很多农民家庭在夏末秋收前粮食不足,而以土豆辅助粮食作为主食。

[3] 笔录者幼时常听母亲说,有不少农民由于吃的不够,铲地(即锄草)时铲着铲着就昏倒了。但我也没听父母说过饿死人的事情。不过,所有的农民对“挨饿的时候”都记忆极深。

[4] 笔录者母亲曾多次告诉我,当时有的公社书记逼农民把粮食交上去,结果农民自己吃的不够。到了文革时,毛主席号召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于是农民斗书记以报当年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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