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16 13:27:36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有其他事情,需急辞,公司不批但是我又必须离职,我不上班就按旷工处理,负责人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现在离职他不批,不上班就算我旷工30天,旷一天扣三天工资,说这个月的工资都不够扣,还需扣上个月的工资,扣满为止,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非常急,谢谢了
一般情况要提前给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好做好人事安排,很突然的离职是会给公司人员安排上造成被动,但你又有特殊情况,应该跟公司协商,争取做到即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也不影响个人收入,看看合同是怎么写的,对照一下就理解公司的规定了。
看劳动合同是怎么写的,能协商,最好协商。感觉公司的作法,应该并没有违背劳动法,即使仲裁或者诉讼,赢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实在不行,就放弃这两个月工资吧。
详细查看当时的用工合同是如何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