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16 06:07:57
今天与打井队签合同,乙方临时变卦,让甲方出税费4000,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乙方说税点是10%
打井 40000元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体经营 经营范围:农田打井
怎么开发票,税点是多少?帮忙解答,很急
取得劳务收入的乙方为个体(或个人)经营的纳税人,执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其应纳增值税额=40000/(1+3%)*3%=1165.05元,随征城建税=1165.05*5%=58.25元(设定的城建税征收区域为县城及建制镇范围),随征教育费附加=1165.05*3%=34.95元,随征地方教育附加=1165.05*2%=23.30元,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折合的综合计征率为:(1165.05+58.25+34.95+23.3)/40000=1281.55/40000=3.2%;如果属于同时带征所得税的情形,再加征所得税1%或1.5%,其综合计征率应在4.2%~4.7 %之间。也就是说所谓的“税点”不会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