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18-04-10 13:45:03

在司法实践中,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的项目比较多,主要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严重或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6、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8、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复发因伤情变化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改变的,不再重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达到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以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伤残津贴;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医疗检查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鉴定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检查费,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双方按照劳动法协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前提应该是---因公受伤。之后应该是看伤情的轻重来赔偿你因此在你的经济上的花费吧,应由施工方来赔偿你的。

手机好证据照片资料才好说的

报建的工程都办理工程第三方责任险,可凭保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工伤赔偿。

社保申请

先申请工伤鉴定,再按工伤索赔。

上一篇:乌鲁木齐米东区土地征收为什么暂停

下一篇:列举出新中国时期我国的三部重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