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在村民代表不过半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该给予什么处分
更新时间2018-04-10 05:20:19
村委主任在村民代表不过半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该给予什么处分?
《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根据这一规定,村民会议的法定人数是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成年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才是有效的、合法的会议。
同时,村民会议通过决议的方式也必须是参加村民会议的人过半数通过才有效。这样规定,充分体现了按多数人意志办事的民主原则。
处分应该不会的,但所表决的结果应该是无效的。
不会有处分,但是表决结果无效,
村委主任在村民代表不过半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该给予什么处分?没有处分 ,结果不算数
没处分,但是这次会议产生出的结果是不作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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