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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赔偿的有效期的问题,望专业人士给与解答为谢。

更新时间2018-04-09 08:45:39

三年前应朋友邀请去他家吃饭,他老父亲一同吃饭喝酒途中发生中风、治疗后去世(席间无人劝酒),后面才得知他老父亲原本就有高血压,之前他儿子没有告知并且没有任何禁止他父亲喝酒的行为,喝酒是中风的其中一个诱因。过了三年他还能向当时一同吃饭的人索要民事赔偿吗?合理吗?

不能了。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其中:

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席间无人劝酒,自己饮酒导致的中风,和同桌人无关。酒精是罪魁祸首,它会引起大脑兴奋,促使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并可诱使心律失常,使心脏的负担加重,尤其是患有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者,如果过度饮酒,猝死的几率会更大。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失去了胜诉的可能

不能!首先已过诉讼时效,一般两年!其次,其家人在场,没有劝解!

应该去法律援助部门咨询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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