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7 01:33:07
如果你不是主动且心甘情愿还的,而是在警察督促或者强制的情况下迫于无奈归还的,警察肯定是要给你留案底的。建议你到警察那里去写一个具结书,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悔过,也许警察可以给你撤销该案底。
留案底只是一种手段,只要以后不发生此类性质的事件,也就过去了。如将其当成负担就有些不值了,向前看吧。
警察是对的,你企图得到的不当利益已经超过2000元,已经触犯了刑律。要吸取教训,学法,守法。
正常在地上捡到遗失物,不会被处罚。你是从别人兜里捡钱,当然要留案底,我觉得合适。
如果你讲的情况属,实,民警“按刑事犯罪给你留了案底”,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她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要求予以撤销。这里必需要指出的是,你捡到钱以后当时不想还给人家
非常难得的品德,你是活雷锋。尽管当时没有马上换人家,但是你尽管一番思想斗争后换了人家,也是非常了不得的。
关键要看这四千元从捡到和归还隔了多少时间,是主动还还是被动还。
拾到别人的钱本应该主动交还,但你没有这样做,如果在警察的劝说下你都不还就是不当得益,是要负形势责任的。
只要不是你主动还的,通过警察讨回,肯定要留案底的。
你这种也不属于刑事犯罪,留底都是正常的手续流程,如果你有疑问,建议到司法援助中心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