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7 01:30:56
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这条规定,但作为政府官员触犯了党纪国法受到处分,实际上就标志着政治生命的结束,很难在得到重新录用。
“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官员就永不录用了。
特色制度下,还没有永不录用的处罚。
有,但有错误也要纠正
有这样的规定的。
规定还是有的
没有绝对的处罚。如:文革中被永远开除出党和公职的领导,许多得到平反,恢复了党员和公职就是例子。
这些有着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一直有
有的,对违纪的、开除公职的等,违法违规的处罚。并且相应的缴纳社保也会有所影响的。
有,严重违纪的,会有这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