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6 17:56:45
我在深圳一家公上班9年了!以前的社保不是全额的!2107年10月份说要买全额社保加住房公积金。当时我向公司反应以前没买现在怎么要买~人事部回答:强制性。后面就各种针对~我现在想辞职有补偿吗
劳动者工作10年以上,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公积金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企业可以选择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等。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题主可以要求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辞职也许才是公司老板的意图。
公司与你解聘才有辞聘金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单位与你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你自己辞职的话肯定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公司无故开除你的话就一般就会有n+1的金额补偿了,自己考虑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