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6 04:42:21
我的房子曾经公证给个人,期限5年,现未到期,要把房子过户给其他人,需要先去公证处解除公证吗?
不需要
(公证可撤销,不可解除)
1、你所说的将房子公证给个人(简称A吧),这个公证是什么公证?是合同公证吗?
如果是公证了你的和A约定的5年使用权的让渡,这应该是一个合同公证。
仅对你和A之间有效。
2、如果你将房产在合同期内出让过户给第三人的话,A在发现你违反你和他之间的约定,是可以追究你的责任的。如果说第三人在知道你和A的约定的情况下还是和你办理的房屋的过户手续,你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你对A违反约定)
不是解除公证,公证没办法解除。应当再做一次公证。前一次公证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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