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1 09:20:58
我五天前因为撞倒别人电动车被打,当时没还手,而且我报警了,因为互相认识,所以以为能调解,但是我检查吃药打针花了两千多,对方现在不想赔偿,如果我去派出所,因为没有监控,是不是索赔很困难,现在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如果做法医鉴定现在是不是取证困难
拿住院治疗的费用单要求赔偿就行了。不用法医鉴定,看您说的情况,可能连轻微伤也算不上。
鉴定伤情、搜集证据、直接起诉。
建议先报警,然后要求公安机关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一旦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可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这块的赔偿数额是最多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经过鉴定不构成轻伤,那么可以启动民事程序,要求对方对上述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赔付,而且同时要求公安对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相应拘留处罚。如果协商不成,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证据充分,这样的案子胜诉是没有问题的。
这种情况可以去做一下法医鉴定。
任何事情都不能私自处理,你受伤想索赔难一些,可以带上你的医院诊断书(注意病理有时间是否是被打的时间),如果你到报警的地方处理,警察说:你们自己处理了。你怎样回答:处理了,伤害花钱没有处理。麻烦一点。试试看吧。
报警之后,派出所介入处理了没有,有公安机关的接处警记录没有,这是关键。可以让派出所介入调解。
凭报警单,医药费用单,向打你的人进行索赔,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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