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31 09:06:10
周一去面试书记员
1.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其工作特点具有被动性、辅助性及事务性。书记员工作面广量大,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因此,时刻牢记书记员职责,是做好一名书记员的必要前提。
2.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一要公正清廉。书记员应该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案件处理的任何环节,都应该保持书记员的中立,把公平放到第一位,客观准确的做好各项笔录。
二要严守秘密。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其中包括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3.
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书记员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记录不准确或者漏记的情形,影响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公正裁判。
其次,培养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书记员最基础工作就是庭审记录,因此,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是胜任书记员工作的前提。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要具备“快、准、全、细”速录基本技能,达到记录时不失原意,又能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的效果。
再者,应该提升计算机操作能力。随着“两庭”建设的开展,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