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28 17:14:05
大家好,我在山东济宁西雅图购买的开发商一手房就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公司下来调令把我调到新加坡,我想把房款退了可是售楼处不退,或者扣我15%房款的违约金24万,这种要求合理吗?现在很无助
房款是可以退的,但根据购房合同对违约的约定条款,您是需要承担违约成本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买卖一方的当事人有重大的违约行为时,另一方的当事人有权来解除合同,并要求他返还交的预售购房款以及利息,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现在是你本人要违约,在卖方没有过错且你本人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什么,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条款中会有明确的约定,30天内一般就是付违约金,30天外一般是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违约金(你可以算一下违约金多少)。还有就是应该看看合同补充协议中是否有约定说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有的合同会约定合同总价款的10%)。至于15%的违约金是否合理,既然您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只能说您接受了违约条款, 就是合理的。看合同的约定。但是一般来说,合同已经完成,如果退房那么会违约。
需要向房管部门和开发商申请。
退是可以退的,但是要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这是双方买卖问题,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委托办理。
这个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即使你远在新加坡,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协商。
你已经买了房子,合同签订。如果退房,你是违约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退房是有理由的。你只能与卖房的地方协商解决。
这个要看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