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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3-28 11:11:25
为了企业经营,股东赠送当事人30%股权,要其全权负责企业经营,当事人未经股东同意,弄虚作假将企业全部变更自己一人名下,直至股东损失千万,工商局应该承担责任吗?
无效行为,可以撤销,并且要赔偿造成的损失,并对责任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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