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27 12:23:55
本人在上家企业已转正一月有余,当时因公司的项目难做并将其结束,公司表示不需要我们上班了,当时跟老板表明这种情况理应有赔偿,当时协商赔偿一周工资,老板表示可以,并表示会和工资一起发放,要求先签署辞职方面的文件。当发放工资当天,发现并没有赔偿的金额,立即联系老板,但是老板不理会。这种情况怎么办?
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你自己辞职的话,那么就以你的辞职报告为准,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这种情况肯定不止一个人没发,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也要补偿半个月,最好是大家一起直接提起仲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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