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房产协议给妻子,但还是丈夫的名,丈夫有外债,债权人能申请法院执行该房产吗?
更新时间2018-03-17 10:36:25
如果欠债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则协议不能抵触债权人要求。如果是离婚后的事情,则协议大于一切。
应当去房产部门过户
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或者尽快到房管局办理离婚分割
只要还在丈夫的名下,这房产还是丈夫的。
陈旧案例没有新创作。
这得看在离婚时有没有纸质的协议啦。
这种逃债方式很无聊,没用的。法官不傻,法律不可愚弄。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该房产,但需得其妻子认可。
要看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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