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7 09:36:35
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孩子改姓,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这件事情必须通过男方同意,在公安局派出所登记备案改姓是不符合程序的。
当然不合法
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同意
这种情况不合适的。
如果孩子判给男方,南方有这权利的。。。
我国孩子一般随父姓,夫妻双方同意也可以随母姓;夫妻单方改孩子姓,不合情理,不尊重对方,易引起双方矛盾。
不违反规定,但不尊重对方
起码不尊重对方。
朋友您好,假如男女双方是合法夫妻的话,女方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氏是违法的
虽然不能算是违法,但起码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