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

买了一个房子,为了让侄子的孩子上学填的侄子和侄媳妇的名字,现在侄子想要这套房子,打官司可以拿回房子吗

更新时间2018-03-07 09:00:22

本来是为了房子的问题家里出现了有点矛盾。侄女(就是侄子的妹妹)要离婚,农村里有这种换亲的习俗,为了找个侄媳妇,侄女就嫁给了侄媳妇的哥哥,但是因为日子过得不好,侄女要离婚,这样侄媳妇也得离婚,房产证上写的是侄子和侄媳妇的名字,现在侄子一家想通过这个离婚这个事把房子要走。因为房子的房产证是写的侄子和侄媳妇的名字。但是付款的是我爸,房子的名字是他俩的是为了让侄孙女上学。这样的况除了私了,打官司有可能把房子赢回来吗?

    这种涉及到产权纠纷的,不能简单下结论说是否有必胜的把握。但如果购房时付款的实际承担人可以准确举证,还是有很大机会拿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据此可知,不动产登记仅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并非是不动产归属的绝对依据,当事人如有相反证据的,仍然可以推翻。即原则上,不动产的所有权依据不动产登记来确认和保护,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实际权利人与登记权利人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物权归实际权利人所有。

这种事最能看出人心!只有能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你爸爸买才有可能收回这套房子!

能证明房款是你支付的,还有打官司的余地,具体可以找律师沟通

上一篇:过完年什么都涨价,油漆也涨,有性价比高一点的油漆推荐吗?

下一篇:35kV开关柜发出呲呲异响暴露出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