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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问题

更新时间2018-03-17 04:05:11

北京市民孙海,男,19岁,身体健康,高考落榜后一直闲置在家,有人给他介绍制冷设备维修、空调安装等工作,他都不感兴趣,认为那些工作太脏、太累。父亲孙明和母亲李红都劝他工作,他却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之前,你们有义务养我,婚姻法上说了,你们不养我就是犯法。不久,孙海与父母发生争执,然后离家到亲戚家居住,很快,就在外欠了2千元的债务。两个月后,孙海回家,提出要父母每月给他200元的生活费,并要求父母替他清偿2千元的债务,遭到父母的拒绝。孙海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和替他清偿债务。请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呵呵,先在网上好好看看现行婚姻法再说不迟!

现行的相关法律,夫妻之间有相互赡养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有养育未成年孩子的义务。当孙海年满18周岁的时候,他爸爸妈妈已经没有继续养活他的义务和责任了!养活你是亲,不养活你是做人的本分。这才是法律的真谛!

应该工作的

子女成年后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应该自食其力。

年满18岁,已成人,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没有再抚养的义务。但从亲上讲,自己的儿子,没有生活来源,父母能帮一把也是应该的。

你在问什么婚姻问题?

这么大了,已经成人了,应该自己负责了。

与婚姻法无关

18岁该自立了,与婚姻法无关

已经满18周岁,父母的抚养义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再承担什么法律上的义务,他反而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进行调解,对孙海法律教育,劝孙海工作,如果答应可帮其还请债务

法院肯定依法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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