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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务人死后,单位有死亡补偿但是远远不够偿还债务,夫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儿子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18-03-17 01:59:34

继承包括债权债务   两者的权利义务是相关的  如果继承债权就必须承担债务  但如果儿子放弃了继承债权的权利  也就不必承担债务

债务不会波及你儿子

没有规定父债子还

应该没有这回事吧,父亲逝世,债务应该是不会延伸到下一代。

法律上没有规定父债子还,民间有这个说法,你量力而行吧。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还需要还的。

儿子可以继承了,然后用那钱还一部分吧,剩余部分不需要你还。

儿子当然可以放弃继承权。。

当然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债务还要还的。

这个可以放弃的啊

你说的这事分两方面,第一,婚姻存续期内借债的算共同债务,也就是所即便人死了债也烂不了,得由配偶还。解除夫妻婚姻关系除非是在借债发生前,否则有变相转移财产的罪名。第二,子女放弃继承权,这是子女个人的意愿,没什么不可以的,不耽误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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