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7 08:58:46
这是一个实际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地方。我们来看:
如果被征收房屋出租给他人,房屋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则停产停业损失实际上是房屋承租人的损失。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给予房屋被征收人,按照条例规定,房屋被征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权人。由此来看,该规定似有不妥之处,如何解决尚需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或者司法上予以释明。
所以如果遇到租赁场所经营的情况,签订相应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不可预见情况时,承租人的权益保障问题。
这个不一定,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承租人也应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