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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的形式与渠道方面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8-03-17 01:03:46

我国基层政府在政务公开渠道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⑴政府新闻发布会;

  ⑵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共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

  ⑶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

  ⑷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

  ⑸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中心;

  ⑹政府网站,电子政务。

 

二、我国基层政府在政务公开渠道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

  基层干部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农民对基层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的回应性不对称。有些干部认识不到基层政务公开对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抑制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对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治理农村经济环境、提高基层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意义。有些基层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缺乏正确的和深入的了解,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自己的行为不规范,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怕失权不想公开,怕丢权不愿公开,自身有毛病不敢公开,方式方法不得当不会公开。由于上述原因,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并没有把政务公开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二)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存在行为偏差和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现象

  从调查中发现,一是公开的主体单位不全。有些基层部门并没有把推进政务公开纳入工作中去,存在“等、观、拖”等现象。二是存在公开的随意性。主要有内容上的随意性、公开手段的随意性、走过场流于形式和时间上的随意性及公开对象不按要求办事。公开什么,心中无数,全凭想当然。三是公开的利益选择性。有的趋“利”避“害”。对本单位有利的就公开,反之就暗箱操作。对群众公开的主要是群众的义务方面的内容,回避群众权利方面的内容。

  (三)基层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

  有的基层政府没有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工作之中,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制没有理顺,责任分工不明确,组织实施不力,表现为政务公开中基层、站所和行政村上搞下不搞或下搞上不搞孤立脱节的局面。如果把它们的某个方面割裂开来,顾此失彼,必然会出现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使党在农村的政策难以全面落实。同时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够健全和有效,有的基层政府监督权力对决策执行权力无能为力。纪检监督部门没有权威,缺乏强制力。有监督职能的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制度不配套,缺乏合力。监督结果奖罚不及时不得力,缺乏影响力,群众的监督还没有对掌权的人的奖惩升降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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