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7 00:42:36
汇总价格423500,两种商品数量为140和120怎么求总和,里面不能有小数,如果另加费用怎么加求指导
首先,本提问并非法律问题。应该是属于双方约定不明。当事人重新协商明确一下就行。如果真是协商不成,而引起纷争,由法院诉讼解决的话,法院只有依据合同约定来裁决。就本合同来说,总价和两种商品的数量是明确的。这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也是双方接受的。至于每种商品的单价问题,既然供方没有明确表示,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说明供方已经放弃单价的定价要求。也就是说供方已经承诺:只要你给我423500元的钱,我就给你140件甲种商品和120件乙种商品。依据合同约定:供方的权利是依照约定按时得到423500元,义务是按质按量按约定向需方交付商品。而需方的义务是按时按约定交付供方423500元,权利是有权得到140件和120件合同所约定的商品。除此之外的一切节外生枝,都非合同约定范围。
总价采用人工输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