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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临时工已工作14年,没签合同无福利无假期无社保,现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工龄没了?

更新时间2018-03-17 00:39:38

十四年的事业单位临时工,期间好像有签过两次劳务合同,没有给我们,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也没有假期,现在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否之前的工龄就没有了?而且还有几年都要退休了,是不是很不划算?能否要求补交社保和经济赔偿?

你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四年,没签合同无福利无假期无社保,所以是不能计算工龄的,因为临时工是没有视同缴费的,只能是缴纳一年社保就有一年工龄,现在叫缴费年限,不是工龄。但是你们在事业单位工作了14年,应该是与单位产生了劳务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2011年7月1日)到现在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的工作时间可以与单位协商,能否帮助补缴,但不能强求。但2011年7月1日后的可以强制要求补缴的,如果单位不补缴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临时工就没有工龄一说。也不存在退休一说。更没有不交社保经济赔偿一说。

因为你就不在单位正式编制范围内的职工,所以就不会有这些待遇的。

1、临时用工一般也有挂靠单位,请核实是否属于个人性质劳务外包工。

2、工龄需要有人事档案关系,或者招工备案,请核实你是否有。

3、临近退休,没有社保,现在补缴社保请咨询当地人社局,看看是否可以补缴。

4、经济赔偿需要有明确的用工主体,劳动关系案件一般都需要举证,这个估计你很难整理材料。


最终建议,续签新的劳务派遣协议,最起码现在开始能交上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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